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什么民事案件
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包含在省、自治区内按区域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在直辖市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省、自治区辖市的中级人民法院,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移送的一审案件,与人民检察院根据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故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应限定于性质紧急或涉及对外关系的案件。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重大涉外案件;
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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